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6 19:52:01
房产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处理。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人即为房屋的产权人。
房产政策包括限购限售、房产税等内容,具体由各地区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契税是房屋销售中必须缴纳的税,根据住房税基准的不同,契税的计算方法可分为按交易价格、市场价格或房价差价征税。
以上规定基于《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应用时还需考虑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