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8 13:59:50
在医疗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下:
初步举证责任:患者需要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这可以通过门诊或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等证据来证明。
损害事实:患者需要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包括医疗病历中写明的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要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其他证据:患者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其主张,例如用药记录、手术记录等。
因果关系:医疗机构需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通常需要通过专门技术鉴定来确定。
无过错证明:医疗机构需要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可以通过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诊疗过程说明、符合法律规定的诊疗规范等方式来证明。
免责情形:如果医疗机构能够证明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或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等免责情形,则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
建议
及时保存证据: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及时保存相关病历、收费单据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