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7 11:02:31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将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如果被告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则原告的主张可能成立。以下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些常见情形:
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中,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在某些情况下,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经营者需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在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时,原告仍然需要进行初步举证,以证明其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被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反驳原告的主张,法院可能会接受原告的证据,并作出对原告有利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适用情况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