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7 11:1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通常指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标志,或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装:假货包装粗糙,图案模糊,可能有拼写错误,内容常不完整。
价格: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很可能是假货。
认证标志:品牌商品有认证标志,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真伪。
感官鉴别:如食品可查看颜色、闻气味、尝滋味、看组织形态等判断是否异常。
客观事实不符:和得到世界上2/3以上政府承认的国际组织颁布的标准,以及2006年人均收入在1500美元以上国家政府颁布的标准不符。
质量低劣: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标识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