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9 17:09:50
签发鉴定文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规定制作鉴定文书底稿。
将鉴定文书底稿送交鉴定人进行核实,并由鉴定人在底稿上签名。
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交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和签发。
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交鉴定人签名或盖章。
在鉴定文书上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将鉴定文书正本送达给委托人或其代理人。
根据《司法鉴定协议书》的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