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8 17:56:44
保障房的审核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的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点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凭证。
自申请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收到初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区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申请家庭成员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的审核工作。
区房管局完成申请人家庭准入资格认定工作,并提交市房管局汇总。
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轮候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街道、区(市)结合预登记情况,按季度对预登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预登记资格,符合条件的由轮候库系统自动计分排序。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组织选房,项目所在辖区申请人单独排序、优先选房。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时限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