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6 20:46:28
公积金的退回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
每月按照固定金额将公积金汇缴到个人账户中,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转。
职工向原单位提出退回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离职证明、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
原单位审核通过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封存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账户封存,并计算余额。
满足条件后,职工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退回申请,并将余额划转至指定银行账户。
如果单位为职工多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告知职工本人后,将多缴款项退回单位账户。
通过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预约提取业务。
对于单位少缴或补缴的情况,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或线下填报相关申报表进行退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情形。
请注意,在申请退回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地到达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