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量:0 发布时间:2024-12-27 10:36:34
划病假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病假期限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病假为九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病假为十二个月。
病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病假天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包含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