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场合或法庭上,对法官的称呼通常遵循以下规范:在合议庭中,坐在中间位置的法官被称为审判长。在简易程序中,只有一名法官主持庭审时,可以称其为审判员。在合议庭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庭审中,应分别称其为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在非正式场合
2024-12-28 16:52:08